香港特區政府的官員們,最為人詬病的官僚習性,可能就是辦一件事情時,不會考慮怎樣去做好這件事情,而是只希望在長官定下的限期前把事情做完就算了!
要做好一件事情,不單需要有「心」,還需有「魄力」,當然更需要具有完成有關事情的專業知識及技能。若果事事只求快快交差,事情當然就簡單得多,但現今是一個複雜無比的知識型社會,加上教育普及,民智已開,濫竽充數,指望含混過關的官僚作風畢竟已經沒有生存空間!
話雖如此,政府檔案處的官員在最近面對外界針對現時公共檔案管理的無章、無法、無規和無矩的批評時的態度,令您不期然會懷疑他們究竟會否反省,又曾否拿出過公職人員應有的道德勇氣,認真檢討自己負責的工作範疇,是否需要進行改善和推動改革?
當然檔案處的決策官員們清楚知道,若要真正的搞好公共檔案管理,他們肯定需要付出很大的氣力和代價。對他們來說,這值得嗎?還有的是,他們是否具有應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去推行改革嗎?做得不好,最後「揹了鑊」,又有誰可憐呀!
檔案處的決策官員們清一色是一般職系,一般職系的人員本質是「遊牧」及「無根」的一族,他們按時要career posting,東調西調,在部門間遊走,如果要求他們在短短的任期內,像專業職系的同事一般,認同檔案處的使命、目標及工作,對公共檔案管理及歷史文獻的保育工作,孕育出一份尊重及愛心,是否有點強人所難呢!
故此,當大家見到他們最近避重就輕地向政府部門循例發出通告,要求部門依從檔案處的一些由來已久的檔案管理「規定」後,就當已經做完了一件事時,我們對他們辦好事情的誠意,不無懷疑!
事實上,我最怕見到的就是,當日後外界再有批評,包括來自立法會議員的再度提問時,檔案處的決策大爺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說:噢!我們從來都深切認同公共檔案的重要性,以及保育歷史文獻和保存社會集體回憶的意義,我們將一如既往,以積極進取的精神,不斷把檔案管理搞活和搞好,2009年向政府部門發出的通告就是一例!
如果您還保存有2009年6月27日的《明報週刋》,您可以看看檔案處處長代言人在接受《明週》記者訪問時的樣子,就明白到我們的擔憂,絕非無因。




